添加时间:2014-06-25 10:06:28 阅读次数:2372次
各科室: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4〕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必须在我院工作,2014年10月份前取得普通话合格证书、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有关规定,在2012年度、2013年度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本年度不得申请。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同一申请人在一年内不能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即申请人如在上半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时,已获得某种教师资格,下半年则不能再次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
二、报名对象及相关政策
1、第一类: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教师系列)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2、第二类:师范类自考(卫星电视师范本科自学考试、高等师范本科自学考试)、成招类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2013年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但教学技能测试未合格的,免教育理论考试,但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第三类:除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外,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及时间
(一)教育理论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及地点
1、请于6月26日前,第三类申报人员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上进行教育理论考试网上报名(步骤及报送材料按照“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填报方法及要求,见附件1)。
2、请于6月27日上午12点之前,所有申请报名人员须以科室为单位统一填写报名册(见附件2),同时报送电子稿至邮箱sfyrenliziyuanbu@163.com,身份证复印件、考试费40元/人交至人力资源部。
3、6月30日,所有申请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医学院人事处师资科采集个人头像信息。
4、申请教育理论考试人员,在报名时须交纳。
说明:
第一类、第二类申报人员(博士、副教授及师范类人员)不需进行网上报名,但须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免试报名册,并在既定时间内到学校人事处采集个人头像信息。
(二)教材征订和教育理论培训
1、教材征订
为方便大家学习,经与教育厅协商,校人事处可代为教师购买教材。教材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概论》、《真题集》,费用共计:147元。有需要教材的教师,在报名时一并将教材费用交到人力资源部。
2、教育理论培训
考前辅导:为帮助报考人员顺利通过教育理论考试,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指定的考前辅导机构将于暑期举办高校教育理论考前辅导班(可联系河师大朱守宏老师,0373-3326163)。参加考前辅导班的教师在网上系统报名需在“是否参加培训”处选择“是”。
(三)教育理论考试阶段工作安排
教育理论考试定于10月中旬进行。具体考试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工作安排
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等另行通知。
(五)普通话测试
所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合格证书。本次教师资格工作暂不受理未取得合格证书人员的认定申请。
(六)教师资格证“网上申报”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我省将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由申请者本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自行填报个人信息。具体“网上申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认定材料受理
教育理论考试、体检、“网上申报”工作结束后,正式受理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拟于11月上旬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八)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凡需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届时全部在郑州进行测试。测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认定结论公布
申请者本人可以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认定结论,网址为:http://jszg.haedu.gov.cn/。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各位教师可以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进行查询。
人力资源部
2014年6月25日
请下载:附件2.参加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