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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部分病种调整为日常鉴定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08-15 10:54:03 阅读次数:2277次

各参保保单位、定点医疗机构:

为了方便患病参保职工,减轻个人负担,现针对部分门诊重症慢性病手术后急需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个人负担较重的实际情况,对下列诊断明确的病种改为日常鉴定。

1、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待遇享受一年)

2、 异体器官移植术后

3、 恶性肿瘤放、化疗结束后(待遇享受五年)

各参保单位及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一位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的参保职工,并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落实工作,切实维护门诊重症慢性病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本通知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